本所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本所被上海市委组织部评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本所被评为2005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本所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本所被评为2008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本所被上海市委组织部评为“两新”组织“五好”党组织
本所被评为卢湾区“文明单位”
本所被卢湾区工商联(商会)聘任为法律顾问
本所主任李小华高级律师被卢湾区人民政府授予“首批自主创新领军人才”称号
本所主任李小华高级律师被香港文汇报授予”上海十佳大律师”称号“
本所主任李小华高级律师被评为“卢湾区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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