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人民法院庭审后作出判决结果:
经过激烈的庭审质证、辩论,律师的代理意见受到法官的高度重视,徐汇区人民法院认真评议后认为:原告提供的李某以景泰公司名义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景泰公司加盖的印章,李某的自认不能对景泰公司产生约束力,故原告向景泰公司诉请的工资差额及相应社会保险费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明确放弃要求李某承担支付工资差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故原告要求景泰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充分。最终作出判决:驳回10名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景泰公司张董事长拿到判决书后兴高采烈地说:“律师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张董事长还表示,经过此次诉讼,深刻感受到法律对企业发展所起的保驾护航作用,今后要把法律融入企业文化和自身建设,更多地依靠律师防范法律风险。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点评:
景泰公司与李某由承包协议纠纷引起,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企业在进行转换经营方式的过程中的一种尝试,由于内部承包从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达到提高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的目标,因而受到许多企业的亲睐,在建筑行业尤其盛行。但内部承包所伴随的风险亦为许多企业所困惑。比如常见的承包方与第三方串通,损害企业的利益,景泰公司就碰到了这样的麻烦。因此,企业经营活动中遇到重要事项,应委托经验丰富的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防止企业陷入讼累。对于公司在市场经营活动过程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为此律师提出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
1.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包括承包、发包关系的确立,是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这关系到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决定公司的成败兴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经营决策,如贷款、融资、担保、上市,设立子公司,对外投资,参股,收购、兼并,组建集团,资产重组等。(2)产品经营决策,包括新产品的科研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转让、质量保证体系等。(3)财务经营决策,包括经济效益和利税发展目标、成本控制。(4)市场营销决策,包括市场预测、产品价格、市场开发、营销策略、企业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等。公司在作上述重大经营决策时,应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2.公司应在律师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就成为全部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在公司经营管理总体战略指导下,由公司决策层、各管理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在运营管理的各环节中,通过识别、评估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的一整套制度和流程。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和前提。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结合,才能有效控制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应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管理体制。公司应完善健全符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其合法、合规性,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尤其是群体性的劳动纠纷。
景泰公司的上述讼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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