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上海著名创意产业基地“田子坊”的上海守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专注于传播上海本土文化,弘扬上海人文精神。公司的艺术总监李守白系现代著名重彩画家、海派剪纸艺术大师。多年来,李守白先生创作了大量以上海本土民俗风情为题材的重彩画及剪纸作品,其个人事迹及艺术作品被各类媒体广泛报道,并被冠以“石库门先生”之美名,荣获上海市“自主创新领军人才”,享有“德艺双馨剪纸艺术大师”及“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2010年12月,李守白发现和平饭店咖啡厅内装饰墙上张贴的四幅画抄袭了由他创作的《憩》和《百乐门》这两副作品。其中《百乐门》大型重彩画画面被拆分成三幅油画的形式。四幅画无论是从人物构图还是色彩等方面,均同自己的作品完全相同。李守白先生感到其著作权受到侵犯,即向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接案后,十分重视,李小华高级律师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蒋冰冰律师领衔律师团队提供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
案情简介
(一)律师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文书
蒋冰冰律师了解到,《百乐门》和《憩》两幅作品系李守白先生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创作完成,并收录在公开出版的创作文集《守白重彩》中。律师调查发现:和平饭店在公共大厅墙面上张贴的四幅油画,从内容、形式和色彩上均抄袭自李守白先生的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作者或出处。结合法律事实,律师认为和平饭店侵犯了李守白对于上述两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遂向和平饭店发出律师函,提出三项要求。第一,应立即撤换张贴于公共大厅墙面的侵权作品,停止侵权行为;第二,书面道歉;第三,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双方协商未果,律师代理诉讼
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蒋冰冰律师代理李守白先生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和平饭店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共计20万元并公开致歉。上海市二中院在受理后当即决定由两位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因为发现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法院又邀请了上海市文联的工作人员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本案的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便于查明事实,妥善解决纠纷,法院根据律师申请,依法追加了4幅侵权画作的组织者石某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蒋冰冰律师代理意见认为,原告李守白在艺术界内具有很高的声誉,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制作并在和平饭店内公然张贴侵犯原告著作权作品,甚至对原告的作品加以抄袭、篡改,不仅使原告遭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更给原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精神损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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