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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艺术大师李守白著作权案胜诉(二)

 (三)达成和解协议,当庭握手言和

蒋冰冰律师经过激烈的庭审质证、辩论,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原来,2010年6月,石某组织学生完成四幅油画。该四幅油画未经许可,抄袭了李守白先生的美术作品《憩》、《百乐门》。嗣后,将该四幅油画销售给和平饭店,由和平饭店将该四幅油画在和平饭店底层咖啡厅内予以展示。

蒋冰冰律师认为,被告石某就其未对四幅油画,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致使四幅油画抄袭了李守白先生的美术作品《憩》、《百乐门》,侵犯了李守白先生著作权,应向原告道歉,并赔偿损失。庭下,法院组织双方多轮斡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如下和解协议:

1.石某侵犯了李守白先生著作权,向李守白先生致以歉意。和平饭店就该四幅油画展和平饭店底层咖啡厅内展示,向李守白先生致以歉意并表示慰问;

2.石某自愿补偿李守白先生人民币5万元,用以弥补四幅油画所造成的李守白先生的经济损失;

3.四幅侵权画于2011年3月9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室予以销毁;

4.李守白先生同意撤回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李守白先生如期收到了和解款,他兴奋地说:“上海律师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李守白先生还表示,经过此次诉讼,深刻感受到上海律师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用,今后要更多地依靠上海律师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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