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知名法学专家展开关于户外广告设施被拆除行为研讨论证关于上海L广告有限公司等户外广告设施被拆除行为合法性专家研讨论证会在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内举行。上海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首届博士后研究员等沪上知名法学专家教授进行疑难复杂案件专家论证。 上海市某管理署召开了户外广告调整分配会议,会议根据前期座谈会研究决定的分配方案,将涉及到的15家广告公司分成5个小组,并对保留的29个高立柱广告位进行分配。之后,该管理署发出函件,提出路段沿线阵地范围内10座户外广告设施均设置期满,且不符合《上海市户外广告阵地规划》,属于违章广告。”包括上海L广告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家广告设施单位发出了《关于要求继续履行合约的函》,提出:其户外广告设施是合法的设置,符合《上海市户外广告阵地规划》,强行拆除是单方面违约…… 李小华律所接受上海L广告有限公司委托,邀请专家针对本案以下几个争议焦点展开研讨论证: 1、关于某管理署作为某区管理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其认定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上海市户外广告阵地规划》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超越职权的问题。 2、关于某管理署无视户外广告审批工作停滞8年的现状,认为广告设施设置期满是否有法律依据,相关单位强制拆除广告设施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的问题。 3、关于上海L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他已被拆除广告设施的单位能否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提起行政诉讼,列为被告的应是何单位的问题。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论证研讨,专家听取了案情简介,审阅了证据材料。围绕争议焦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学理论为指导,与会专家教授纷纷发表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专家们提出委托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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