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胜诉】上海李小华律所精准举证赢得百万遗产分配权益发表时间:2025-04-15 15:24 【继承纠纷胜诉】上海李小华律所精准举证赢得百万遗产分配权益![]() 一、案件背景 黄先生与妻子离婚后,女儿随母亲生活。黄先生过世后,留下一套宝山区价值300余万元房产,但是房子被黄先生的弟弟占有。 二、争议焦点 1、黄艳自幼与母亲生活,未尽到赡养照顾黄先生的义务,是否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 2、黄先生的弟弟长期照顾生前多病的黄先生,并办理了黄先生的丧葬事宜,黄先生的遗产是否应由其继承? 三、律师意见 女儿黄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找到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代理继承诉讼。李小华所由高级律师、法学教授、法学博士、法学硕士、人大代表组合的团队办案模式,律所接受黄艳委托,指派资深律师作为黄艳的代理律师。
律师代理意见: 1、黄艳是被继承人黄先生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继承人所留遗产应由黄艳继承; 2、黄先生有生活来源,长期独居,有独立生活能力,黄艳并非遗弃黄先生,不应认定丧失继承权;黄先生的弟弟提出对黄先生照顾较多,并无提供任何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不应分得被继承人任何遗产。 四、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黄艳作为黄先生唯一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当有权继承黄先生的遗产。故即便黄艳在父母离婚后,与黄先生联系甚少,也不构成对于黄先生的遗弃,并不丧失继承权,可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另外,因黄先生弟弟确实操办了黄先生的丧葬事宜,故法院酌情确定黄艳给予黄先生弟弟一定的补偿。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黄艳300万元房产的诉讼请求。 五、实务启示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凭借深厚的家事法律实务经验,通过精准举证、缜密论证,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百万遗产权益。遗产继承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亲属关系、遗嘱效力及财产分配问题,专业律师的介入不仅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能减少家庭矛盾,促进纠纷的依法化解。 若您正面临遗产继承争议,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遗产继承等领域,以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六、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文中人物为化名)
文章分类:
婚姻继承
|